医保患者门诊就医须知
一、参保人员持本人医保IC卡和医保病历到医保挂号处挂号。
二、参保人员持挂号单、专用病历到相关科室就诊。
三、持专用处方、检查单到医保交费窗口用IC卡刷卡支付费用,IC卡中资金不足时,不足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。
四、参保人员持交费单据进行检查、治疗或取药。
五、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:急性病3-5天、慢性病7-10天、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、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。
医保患者住院须知
一、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持门诊接诊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,单位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介绍信(仅城南新区及开发区参保人员需要介绍信)到门诊一站式服务台换取本院入院介绍信。
二、请携带入院介绍信(仅城南新区及开发区参保人员需要介绍信)、医保IC卡和医保病历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。
三、住院时请配合病区医保管理人员核对人、卡、证。
四、严禁冒名住院、挂床住院套取医保基金等不规范行为。
五、住院检查、用药坚持因病施治,做到“三合理”使用原则。
六、患者出院时不得带与本次住院诊断无关的药品,口服药一般限3-7天量,最多不超过14天,不得外带静脉注射药及检查治疗项目。
七、根据患者病情需用特殊内置材料的,要求医师填写内置材料审批表到我院医保办审批、相应医保中心备案后才能使用;急症病人可以先使用后审批,术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。
八、领取并详细认真阅读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«医疗保险患者住院知情同意书»。